网络平台组织赌局算不算聚众赌博?
2025-06-09沈阳刑辩律师
网络平台组织赌局算不算聚众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赌博活动有明确的规定。当网络平台上存在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或服务的行为时,这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也可能触犯了国家法律。尤其是当这种行为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和程度后,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值得注意的是,“聚众赌博”通常指的是在物理空间内聚集多人参与赌博活动;而通过互联网方式实施的类似行为,则更多地会被归类于“开设赌场”的范畴内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一【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提供赌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为他人提供赌资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下,通常被视为对赌博活动的支持或参与。这种行为不仅助长了赌博风气,还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提供赌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上述规定表明,无论是直接参与赌博还是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赌资),都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具体到“为他人提供赌资”的行为,如果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人从事赌博活动,则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情来判断。
网络平台如果涉及组织赌局并从中获利,则极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聚众赌博”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任何违法的赌博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建议广大网民提高警惕,远离非法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