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受害者心理支持从何而来?
2026-02-23沈阳刑辩律师
性骚扰受害者心理支持从何而来?
针对性骚扰事件中的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女性在遭遇性骚扰时的权益保护措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虽然主要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但其精神亦可适用于更广泛的社会环境下的性别平等与个人安全问题。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也间接地为受到性骚扰的个体提供了法律上的救济途径。这些法律规定不仅强调了对受害者的直接保护,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受害者心理健康的维护工作中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性骚扰案件中证人作用多大?
在性骚扰案件中,证人的作用非常重要。证人提供的证据可以是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有助于证明性骚扰行为的存在与否。特别是在没有物证或其他形式的直接证据时,目击者的陈述可能成为判断事实的关键依据之一。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多个证人的证词相互印照,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公正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性骚扰受害者可以获得来自多个渠道的心理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亲友关怀、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辅导、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援助项目等。同时,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对这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赋予受害者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希望每一位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来,利用好身边的资源,早日走出阴影,重建美好生活。
